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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教学工作暂行条例

    一、总则

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。为加强和完善教学管理、教学考核,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,提高教学质量,减轻学生过重负担,逐步实现教学管理工作的量化制度。特制定本条

规范

1致力于教学工作,敬业爱岗。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爱护学生,对学生一视同仁,不准迁怒于学生。

2认真备课。深入领会教学大纲,熟悉教材,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,培养能力。写好每一个教案。

3、严格执行教学常规,按时上下课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拖堂,无特殊原因一律站立讲课。随时掌握课堂情况,对学生实行课堂考勤,认真填写教室日志。

4、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或自行停课、调课,如要调课,要提前向教务处申请,批准后备案。有事必须提前1.5天请假。

5、按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适量的作业,并要及时地、认真地批改和讲评。未经批准,不得要求学生订购其它书刊、练习册、试卷等资料。

6积极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,虚心学习,取长补短。

7、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、上交有关教学各项资料(如学生成绩表,年度论文等)。

8、具备教育教学的组织管理能力,课堂45分钟内不得做任何非教学活动。推行课堂教学“五字经”。课堂生动活泼,教学效果好。

  七、教务人员工作条例

  教务处工作关系到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,举足轻重,除服从学校条例的管理外,特增加以下条例,作为考核教务处人员的基本标准之一部份。

规范

1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,爱岗敬业,努力学习业务知识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,在教务主任的具体领导下,办事坚持原则,完成本职工作任务。

2、认真做好课程编排,力求科学、合理。认真及时做好必要的调整调课工作。

3、做好课本、教学参考书的预订、供应工作,不漏不错。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书刊进校的规定。

4、实行坐班制度,按学校白天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。

5、加强对课本、教材、书刊、报纸的管理,做到编类有序,建立购置发放帐目,借还登记制度。

6、搞好学生学籍管理、成绩管理、教师考勤、课堂情况检查统计及其各项教学资料、教学档案。

7、考试前做好试卷的打印、校对、封存、保密、分发、存档等工作,考试时做好考务工作。

    8、协助办理招生、毕业的事务工作,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

   实验员工作暂行条例

(一)总则

实验员作为学校教辅人员,应努力工作,为学校教学、教研和师生服务,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,为培养“四有”新人做贡献。

(二)工作职责

基本工作职责:见市十二中教职工全员聘任制试行办法实验、实习工场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制

2、实行坐班制,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按时上、下班,严格执行学校请假制度。

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和聚集聊天,应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。

4、热情为师生服务,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。

5、认真钻研业务,提高服务水平,出现工作失误应主动承担责任,该赔的赔,该罚的罚。

6、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。

7、实验员应做到“三个一”,订一本相应专业课程的杂志;对存在的问题提一些合理化建议;每年写一篇工作论文或总结。

8、按时、按质、按量上交学校领导和上级机关所需的各种材料。